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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拼命按关门钮,追过来的苏荷被合上的电梯门关在外面。我长长地舒了口气,抹了抹额头的汗。哎,苏荷可真是个人才,有朋友如此,我深刻感受到人生的无奈啊!
“叮――”电梯停下,门缓缓打开,我一边感叹着人生的无奈一边走了出去,还没走几步,我就被一阵掌声吸引了注意力。
四下望了望,才发现此地不是我设想中的一楼大厅,转头看了眼楼层灯,赫然写着十六,应当是先有人在十六楼按了电梯,所以这个电梯是先上,再下。
“今天,是农历十一月初七,是大吉大利的好日子,对我们每个人来说,更是个好日子。”
从宴会厅里传来标准的司仪声音来看,这里应该是在举行一场订婚仪式。说到订婚,曾经我和程靖夕也有过一场,不过和其他正常人有些不一样,因为求婚的是我,订婚仪式也没这么隆重豪华,在小小的包间内,统共也就五个人。
我,程靖夕,兰西,苏荷,袁北辙。
往事如剪影,一幕幕浮现在我眼前。
那是一年前,像今天一样,也是一个没有下雪的冬夜,程靖夕成为我的男朋友后,正好第一百零七天。其实看也知道,这个数字并没有特别之处,但对于我来说,和程靖夕在一起后,每一个日子都变得特别有纪念意义。只要我喜欢,一个心血来潮,就要拉着朋友吃个饭庆祝一下。
当然了,庆祝的名目统一都是“我拿下自己男神的第多少天的纪念日”。
苏荷说我这是毛病,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拿下程靖夕有多不容易,以致在我拿下他后总有种飘在云端既幸福又缥缈的感觉,觉得老天真是垂怜我。
可我患得患失,唯恐有一天会失去他。所以,就在那天,脑子一发热就向程靖夕求婚了。
其实在那天之前我也没有精细打算过这件事,甚至连想都没想过,因为从古至今,求婚这档子事都是男方干的,鲜少有女方主动。
只是我那晚多喝了几口小酒,一点醉意中,我迷迷糊糊地望着程靖夕,无论什么时候看他,无论看了多久,每一次看他,总会让我有种初见他的惊心动魄感,如擂鼓的心跳中,他察觉到我的视线,垂眸对我微微笑了笑。
这一笑,可要了我的命,我就像身处查理的巧克力王国里,抓着他的手,说:“程靖夕,不如,我嫁给你吧。”
啪嗒啪嗒,几双筷子掉了下来。袁北辙被菜呛到,抓着脖子咳成筛子,苏荷更是夸张,一口酒直接就喷了出来,坐在对面的袁北辙淋了头口水和酒的混合物,兰西同情又嫌弃地撇撇嘴。
但程靖夕不愧是我看上的男人,临危不乱,一点不像他们,小家子气的。
他扫了眼在座几人的姿态,缓缓将目光落在我身上,点了点头:“好。”
我兴奋地叫了声,扑过去把他抱了个满怀,兴奋完了,我又担心他会反悔,到手的老公飞走了。连忙扯下易拉罐上的拉环,往自己手指套上去,然后拉着他的手就往手指上套,程靖夕的手指又细又长,但对于拉环来说还是大了,最后只能套在小指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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